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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延陵拿下罩衫,笑眯眯问:“夏日暑热,寻常想法应该是怕过暑气而非寒气,黎儿又没下水,头顶还戴着他的小帽子呢,怎么着也不至于过了寒气。反倒是我,沉疴在身又下水,说不准风一吹就病了——所以你其实关心的是我……”食指和中指悄悄爬上赵亭的手背,挠了挠,定定地望他,“对吗?”
赵亭猛缩回手,白他一眼,“爱换不换。”
“换!”陆延陵笑嘻嘻的,“娘子的关怀,为夫怎能不领情?”
当即就脱掉外衣、里衣,露出赤裸的上半身,皮肤微黄,唯独胸口纹身那处白得没有血色。时人以白为美,但陆延陵肤色均匀、皮肤光滑,别有一番野性与健康的风情,并不逊色于肤白冰肌。身上没什么赘肉,比三年前瘦了许多,但是不难看,而多了份引人蹂躏的病弱感。
胳膊、胸口和后背结了许多泛白的疤,小如指甲盖、大则有巴掌长,尤以小腹处的疤痕最狰狞。
赵亭本是瞧得口干舌燥,脸颊生热,耳朵尖泛红,再看清身上那些大小不一的狰狞伤疤时,心口一窒,难免想起三年前身受重创的陆延陵。
他记得落在陆延陵身上的每一剑、每一刀,便是当时记不住,也在三年内反复的追忆变得无比清晰。
“什么时候伤的?”
陆延陵身体一僵,低头看去,小腹处游离一只骨肉匀称的手,抚摸着十字状的刀疤,动作轻如羽毛拂过,倒是有点儿痒。
“……不大记得。”陆延陵披上罩衫说:“不痛的。”
那手从小腹往上游走,撇开罩衫,碰触着微凉的、带着水珠的皮肤,“除开伤疤,其余肌肤光滑,像流落在外做了三年乞丐饱经风霜者该有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