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瞳兮

第 22 章 值班(五) (第9/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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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海蓝上前一步,接过柳宛夏递过来的笔,在笔录上签了字。

“接下来还有什么事吗?”

柳宛夏说:“要把认罪认罚具结书签了。”不起诉也是有考验期的。

姜海蓝说:“好。”

谢娟然说:“就在这里签吧,姜律师你先签,你不是要值班吗?”

姜海蓝点头,“行。”

他们快速走完流程。

姜海蓝和她签的那份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的嫌疑人及其父亲一起走出了听证室。

那位父亲向她道谢,“麻烦你了,谢谢!”

姜海蓝说:“不用谢,但是以后,”她看着那个少年,“你真的不能再犯事了。你现在是第一次,不起诉你,你要是来第二次,就不会不起诉了。”

那位父亲提高了声音对儿子说道,“听到律师说的话了吗?以后乖一点,不要再跟那些人混了。”

少年说:“听到了,我知道了。”

姜海蓝又说:“要是发生了纠纷,你就及时报警,不要和对方打架,你朋友跟人打起来,你也不要上去帮忙,你一动手,就有可能……”

她说到这里,停下,但少年明白她的意思,再次点头。

和那对父子分开后,姜海蓝拿出手机,按亮,有两个未接来电,她拨了回去。

——

元朝。

看完了听证的过程,忽必烈轻嗤了一声,“这个所谓的‘听证’,只是走一个流程罢了。”

检察官做好了“不起诉”的决定,召开听证,但姜海蓝他们几个“律师”,怎么会对“不起诉”的结果提出反对意见?

——除非那些少年人得罪了他们。

检察院通过“听证”,以“程序”的形式将“不起诉”合理化确定下来。

不过说归说,忽必烈心里也清楚,这个“听证”制度存在必然有其道理。

甚至放在他们这个时候,亦有可取之处。

几个文官凑在一起讨论姜海蓝他们四位律师发表的意见,聊着聊着甚至吵了起来,声音越来越大。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这句话,说得挺有意思的。”

“老夫不觉得,什么叫惩罚为辅?违反律法就应当重惩!”

“他们认为,犯人如果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是可以从宽处罚的。”

“可是,你怎么知道犯人是不是真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嘴上说说谁不会说?”

“你要这么说的话,世人就不该生这一张嘴。”

“我也觉得要看做了什么,而不能光看说了什么。”

“你们谈的岂不是……人性本善和人性本恶?”

“……若是要谈这个性本善和性本恶,这可不是一两天能够谈完的。”

“就是就是,我们还是继续谈天幕上所谓的‘从轻从宽处罚’吧?”

“你们要谈性本善和性本恶,自己另外约个时间吧。”

“他们说的也就四点,未成年、没有前科、自首、认罪认罚。”

“要说从轻从宽处罚,应当也不只是这点原因吧?”

他们相互看了看,有人笑了起来,“不错,我就能想出好几点理由来。”

“若是不合律法,你想出来的理由,能被采纳吗?”

“这……”

另几个大臣也在交谈。

“审案确实是一件枯燥无趣的事情,”有过审案经历的大臣叹了口气,“不管有没有查出案件的真相,都会觉得没劲。”

“这个嘛……我们平时所做的事……”这就是点到为止了。

大家心领神会。

“但都有可取之处,那毕竟是我们将来的……”

“话说回来,我一直觉得,这个姜海蓝,是不是有点……好为人师?”

“你这么说……”

“没干过县令的人是这样的。”

“你这是什么意思?”

“你们这些从来位居高位的人怎么会懂,在县里会面对一些什么人。”

好为人师算什么?

多啰嗦几句算什么?

他当年当县令的时候,可是恨不能手把手教某些人做事!!

文官们尤其感兴趣——接不接受是一回事,听不听得懂是另一回事。

要是其他人聊起来的时候,自己答不上来,那可就丢脸了。

王安石目不转睛地盯着天幕,一双眼睛亮得出奇。

他一边看一边认真思考,“他们把没有成年、以往没有犯过事、主动投案……不对,自首的意思是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以及认罪认罚,作为减轻判刑的理由。”

“嗯……非要说的是,确实,这几点是可以作为考虑的。”

没有成年的小孩,还不大懂事……

以前没有犯过事和以前犯过事,处罚不一样,能鼓励百姓少犯事。

自首能够减刑的话,鼓励犯案的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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